当银行作为
抵押权人面临
债务人未能按期还款或者双方约定的用以实现
抵押权的特定情况时,银行可与
抵押人进行协商,商议通过拍卖
抵押房产所获得的资金来首先满足银行的受偿需求。
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提出申请,请求当地
司法机关对抵押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或折价出售以便获取相应收益。《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