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房产所有权益主要包含了对建筑物及其所占用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利。
按照我国现行法令,
房屋所有权的权属期限为永续不变,而对于所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则需要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来确定其有效期限,主要形式包括了40年、50年及70年等不同种类。
至于关于房屋
拆迁的补偿事宜,则有以下相关标准可供参考:
首先,房屋补偿费用将依据被
征收房屋的结构特点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并量化为每平方英尺的价格;
其次,过渡性补偿费用将根据被拆迁人临时居住条件进行调整,以每个月给予的补贴形式体现出来;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由本地政府在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来确定。
实施房屋拆迁的流程过程中,需要依次完成以下各项工作内容:
1.获取建设项目的合法批准文件;
2.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获取国有的
土地使用权授予批准文件;
4.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和妥当的拆迁方案;
5.设立专门用于支付拆迁款项的专用账户;
6.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取搬迁许可证;
7.公布将要进行的拆迁公告;
8.执行短暂的拆迁冻结措施;
9.与被拆迁人就
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问题签订正式协议;
10.按约定时间发放和接收相应的补偿款;
11.组织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拆除作业。《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