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义务的
担保人履行了其所负有的
保证之责后,他们享有向
债务人和那些同框负责的
连带担保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而对于这些
连带责任方的责任分担比例,则是基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来确定;
若在实际情况下出现责任的进一步明显划分困难时,各方可平均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其中实际履行的责任超过自身应有份额的连带
责任人而言,他们有资格向所有其他连带责任人寻求
赔偿。
关于这方面的连带责任,要么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要么就是由双方
当事人订立契约而决定的。
若在
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保
证人和债务人都需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该种情形便属于
连带责任保证。
当两个或更多人共同实施
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后,他们必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而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也需要和该行动的实施者共同负担连带责任。
同样,如果两个或更多人在一起实施了危害到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由于未能确定明确的
侵权人,因此所有的涉事人均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情况下,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若使受害者受到伤害,他们有权利将事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并要求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删帖、屏蔽相关内容、切断链接等等。
倘若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接收到这样的通知后仍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来制止损害,那么他们有可能要为扩大的间接损害部分与该网络用户一同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