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内受到解雇的员工并不必定能够享有
赔偿金的待遇,仅有以下几种情境下的解雇行为才能赋予这类员工应得的补偿权益:
首先是当企业没有过失情况下解雇员工的情况。
其次,当企业因为经济裁员的原因需要解除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合同。
再者,由于用人单位被政府依法
宣布破产;
或者用人单位的
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被勒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所进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该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