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如原岗位被取消而强制实施员工调岗事宜的,当双方就此事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时,雇主有权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并根据该员工在单位内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赔偿。
倘若雇主坚持强硬立场实施调岗行为,且对经济补贴事宜予以拒绝支付的话,面临这种困境的员工可以向当地所属县或区级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
诉讼。
根据我国颁布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对于每位劳动者,其所需得到的经济赔偿将以其在单位的具体工作年数为准绳,依此为据每满一年便需额外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给付。
此外,对于工作年数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者,同样视为一整年;
若工作年数不足六个月者,则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远远超出雇佣方所在地直辖市或设立的市级政府全国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三倍,那么所应得到的经济补偿额度将会乘以三倍,但其获得总额的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在此所指的“月工资”则特指劳动者在与雇主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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