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主要被划分为
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这几个
类别。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则涵盖了文字作品、电子计算机程序及其他拥有作品性质特点的各类智力创作成果;
至于
商标法所针对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那些能把自己与其他类别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数字标识、三维立体图案、颜色搭配以及音频信号等等,以及这些元素的混合式标记设计;
最后根据专利权的规定,其所保护的范畴是包含发明创造、实用新型设计以及外观设计等多方面内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
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