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若因下列因素导致未缴纳物业费,则其行为将被视作合理且合法的:首先,当物业违反规定收取物业费用时;
其次,若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增设服务项目;
再次,倘若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或业主并未收到该房屋;
最后,假如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按照物业管理协议中的承诺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