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期交付租金导致的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一段适当长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若承租方未能按时履行上述义务,出租方可以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选择终止该份合约。
对于租赁期尚未达到一年的租约来说,拖欠租金的问题需要在租赁期限结束时得到妥善解决;
而如果租约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应该在每次租约到期时进行支付,如果租赁期间尚有不到一年的时间未到,同样应当在此期限届满之时予以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