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员工来说,其在签署
离职协议之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直接决定了该协议的有效性。
如果此时患者具有清晰的判断力和控制力,可以自由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那么这样的
辞职就是完全合法且有效的;
然而,若是患病者无法明确分辨自身行为,陷入完全丧失自我意识的状态,那么他们在此期间所进行的各项民事行为便通常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实行权利义务的责任将由他们法律上的
监护人来承担及代替施行。《劳动部关于实行
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条
有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经患有精神病但病情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
签订劳动合同;对病情严重不能控制的,应当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或退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