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并未明确规定
居间合同这一概念,仅针对
中介合同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当
购房者有需求通过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与服务以完成购屋过程时,各方需签署正式的中介合同。
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双方仍然可能出现违约行为。
同样地,发生违约行为后,违约方仍应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
违约金,法律对于其违约责任的认定如下:
当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的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之际,应当承担以下违法律责:
加倍偿还、修复缺陷或损失赔偿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