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在此就关于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明确之事宜予以解答:
首先,应基本注明买卖双方之具体
身份信息;
其次,须仔细描述所交易房产的详细状况以及其所涉
土地使用权的属性类型;
再者,亦需对此次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以及订约双方约定的房产交付
过户完成之期限加以明确;
且在房
产权属过户手续办理方面,还需要事先协商并订立共同承担的蔡
税费原则及交房时间;
此外,因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各环节均可能出现
违约行为,因此还应当明确声明各方的
违约责任以及在产生争议时的
纠纷解决方式等等。
依据我国目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五百九十五条指出,所谓
买卖合同,乃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由后者支付相应的价款作为交换条件的
法律关系;
而在第五百九十六条中则进一步阐释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大体涵盖了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品质、价款、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货物包装、检验标准与方式、结算方式、合同适用之文字表述及其效力等诸多条款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