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逻辑顺序明显、条理清晰。
2.提炼出关键信息,全面系统地阐述问题,摒弃无关紧要的细节,仅需关注对受害者实际伤害产生实质影响的
医疗过失。
同时,对于其他的医疗过失,虽然需要指出但无需过于展开,只需进行简要评价即可。
3.涉及医疗过失的论述必须明确具体,避免空泛的指责而不提出具体实例。
4.力求医学术语恰当精准,防止给人留下不懂医术、只会说外行话的印象。
5.论据充分,要有说服力,应结合相关
证据(尤其是病历资料和检查报告)来阐述观点,不得脱离证据凭空论述,缺乏证据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
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
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
证人等
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
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