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价的具体数值问题,应依据市场评估价来准确核算。
实际操作中,当涉及到房屋
拆迁时,首要任务便是针对房屋本身进行价值补偿,这便需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价格来进行确认。
然后将其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方能得出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数额。
具体公式如下:
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
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如被征收人能于签约期限内达成协议并迁出所住房屋,那么其被征用房屋建筑面积、额外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的总和若小于等于45平米,则对于不足部分可按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