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尚未履行完毕时,若出租方无正当理由而提前中止合同,则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然而,当承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所租赁之
房屋转租、转让、借予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情况下,又擅自拆除或者更改建筑物内部结构或用途,以及累计拖欠租金达到六个月之上者,利用该租赁房屋从事非法事项或是有意图地严重破坏房屋现状,在此种情形下,出租方可提前解除租赁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