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双方各自所负有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承租方必须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来合理使用出租物业;
其次,在未曾详细约定或存在模糊规定时,可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补充;
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或行业内的交易习惯来进一步明确;
最后,倘若后续仍然无法准确锁定的,应依据出租物业的本性合规使用。
对于承租人来说,其在出租物业的使用权上肩负着以下三个主要义务:
第一,必须妥当保管出租物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租物业出现任何损坏或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不得擅自改变出租物业的原有结构或用途;
第三,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租。
而作为出租方,其同样需要承担以下四项重要义务:
第一,按照约定向承租方交付出租物业,确保承租方能够合法占有、使用并从中获益;
第二,出租方有义务保证出租物业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承租方的使用需求;
第三,出租方有责任对出租物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第四,出租方应对出租物业的权利瑕疵提供担保,确保承租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