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步入工作岗位短短半个月之际,若尚未签署
劳动合同而选择离开,您仍然有权获得应得的薪酬。
根据相关规定,
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每月及时且足额地支付至劳动者手中,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出现克扣或无理拖欠的现象。
倘若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您完全有权前往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亦可径直启动
劳动仲裁程序。
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如仍感不满,您还有权向具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