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外出租的房产交易中,合规的
租赁合同条款应强调以下关键元素:
首先是出租方与承租方详细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有效
身份证件的号码,以及两人之间能够顺利沟通的联系方式等等;
其次是租赁物本身的详细资料,比如租赁房屋的确切位置,房屋的建筑总面积,建筑结构,使用功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等尽可能完备的信息;
第三个重要的部分就是租赁双方所达成共识的租赁期,这是租赁关系得以成立的基础;
接下来是关于租金的具体金额,以及租金的支付日期,支付地点和支付方式等细节问题;
最后,租赁合同还需要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双方应该如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如果产生了纠纷,应该采取何种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