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无法避免之事件而导致合约定期延迟的法律规定如下:
在遇到此种情况下,依据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实际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豁免违约方的责任,但若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则不在此限;
倘若在当事人已经逾期履行之后才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其责任便不得予以豁免;
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并说明原因等。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