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为:
购房者需依照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条款,针对于所购置房屋出现的实际质量问题,向房产开发商提出修复与相应赔偿的合法要求;
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瑕疵以至于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或者即使已经完成交付但经过严格检验后发现房屋主体结构仍然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
退房处理。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