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产无法完成
产权过户环节,因而通常不建议您选择此类无
房产证的房产进行购买。
然而,针对开发企业尚未领取产证的房产,
购房人可根据如下步骤进行选购:
首先,需对该房产是否具备“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进行详细了解,确保其满足交易条件;
其次,与开发商就购
买房产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随后签署正式的
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待开发商交付房屋之际,应仔细检查房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最后,在房屋符合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条件之后,务必尽快前往当地
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办理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