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阴阳合同争议的案例中,一般而言,对于最后签署的那份合同,会被视为主导性的合同文件。
然而,若无法确定各份合同的签署顺序,那便需要通过确凿
证据来证明究竟哪一份是真正代表当事人意愿的合同,并依据这个真实反映了当事人意志的合同,作为判定其法律效力的唯一标准。
根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利用合同进行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当事人,市场监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其进行处理。
同时,该法典的第一百五十四条也规定,如果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那么他们所达成的任何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将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