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问题,通常是依照
房产证所载明的
房屋面积进行计算的,并不涉及到户口簿中所登记的人员情况。
2、无论涉及的是
国有土地之上的房屋
拆迁,抑或是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
拆迁人始终是享有
房屋所有权的人士,而对于
拆迁补偿来说,其核心目的在于针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补偿,这其中并未考虑及其在被
拆迁房屋内户籍登记的人员情况。
3、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除却对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措施外,还需对在拆迁房屋内具有合法
农业户口身份的人员提供安置补助。
此种补助方式与房屋面积并无直接关联,而是主要依据户口簿中所登记的人员数量予以发放。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