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
要约撤回的操作流程,首先必须明确以下条件:
仅当要约通知抵达受要约方之前或与此同时送达时,该项要约才具备撤回的可能性。
因此,假如在要约一经发出后,您有意撤销它,则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者其他任何能够被对方当事人准确接收的方式,向其表达明确的意愿,声明此前所发布的要约已经取消。
若已发送的撤回信息在要约效力生效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到对方当事人手中,那么撤回行动便得以顺利实施。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