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认购书纷争时,最为妥当且便捷的方法便是首先尝试以双方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若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争议或问题,可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展开协商并寻求妥善的处理途径。
或者,根据所签署的相关合约中的违约处理条款来解决问题也是可行的选择。
然而,如果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均未能有效地解决问题,那么便需要考虑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
但在此之前,必须确保争议事项已经达到了可以进行仲裁的严重程度,否则申请仲裁可能会被视为不适当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