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工伤条例纠纷的处理方式,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尝试进行赔偿方面的协商。
当由于
工伤事故导致赔偿纠纷出现时,雇主和员工双方可宽诚地协商具体赔偿内容及方案。
其次,可选择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若通过与雇主开展协商未能妥善解决问题亦或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此种情况下可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
第三,依照
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
假如经协商和调解仍未得到解决,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可能需要依赖于劳动仲裁
法规来维护权益。
因此,在
申请劳动仲裁之前,请务必确保已经完成了相关
工伤认定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了解到雇主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工伤员工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1年内自主申请工伤认定。
一旦完成工伤认定并作出决定,即可进入下一步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为最终的确立
伤残级别做准备。
接下来,基于先前确立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便可着手提起仲裁。
最后,如果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并不认同,那就可以继续向前推进至法院审理流程。
而如果对
一审的法院判决仍然持有质疑,那么可以选择进阶到
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