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面对房地产争议时,各方都应积极参与协调和解决工作。协商式的解决方案已成为当下处置房地产争议最为普遍且实用的方式之一。针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对自身权益构成潜在威胁或已经形成实质性损害的状况,购置房屋的个人或团体可以选择通过口头或书面两种主要形式,与房屋的销售方展开持续且深入的对话,明确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共同寻求合适的解决之道。
其次,当
购房者在
商品房购销过程中遭遇争议,他们在解决过程中的地位相较于开发商往往较为被动。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
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对涉及到的商品房购销
纠纷进行调解,并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
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