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购房过程中发现房产品质存在问题,
买房人可以依照已签订的
购房协议,按照当中所规定的条文进行比照,然后对发现的房产品质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维修以及相应损失的补偿请求;倘若因为房产
主体结构方面的品质未达到标准,导致无法按时交付出售,或者在出售以后,经过专门机构检验确认房产得主体结构品质的确有问题,那么买家就有权选择终止购买该房产的合同,并可能要求公司退还全额付款。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