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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定金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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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7-20
对于房屋预售中的定金问题,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当购房者按照约定切实履行了相关义务后,其交纳的定金应可予以退还或抵扣相应的购房款项;若开发商违约,则需将定金退还并支付双倍金额;如遇到因特定情形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又或是未就协议及补充条款达成共识而无法完成签约的情况,且责任不在于任一方,那么定金也应得到退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实际交付定金之时,定金合同即为生效。定金的具体数量可经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总金额不应超出主合同标的价值总额的20%,超出部分概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应。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大于或小于约定金额的,均应视为对原立约定金金额的调整。此外,根据该法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倘若债务人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债务,那么定金便应该折算成对应的价款或者予以回收。如果是由给付定金的一方存在债务违约或者履行不清,造成合同目的落空的状况发生,其将无权主张收回定金;与此同时,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出现此类违约行为,使得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其应向对方支付双倍定金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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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定金能退吗
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当购房者按照约定切实履行了相关义务后,其交纳的定金应可予以退还或抵扣相应的购房款项;若开发商违约,则需将定金退还并支付双倍金额;如遇到因特定情形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且责任不在于任一方,那么定金也应得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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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退房屋预售金合同
关于购置房产之后所交付的定金是否有权不予退还,这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由于收受定金一方的过失造成无法达成合同预期的目标,根据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未明确说明则需将定金如数归还;然而,若为支付定金的乙方自身的错误导致合同的执行受到阻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定金便无需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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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预售证办理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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