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产开发商恶意毁约的行为,您应该果断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
买房者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果合同本身存在违规或者撤销、解除等情况,您有权申请退回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同时主张
赔偿相应损失,并可向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索取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1倍的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