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对于所购置的房屋感到不甚满意时,只需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
退房事宜即可。然而,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您对于该房屋是否在某些特定方面具有不满,比如,质量不尽如人意,或者设计理念未能满足需求等,这都有可能构成退房的理由,同时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相应的
赔偿请求以及
退款申请。但是,如果纯粹因为您个人的主观喜好而产生退房意愿,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您需要向开发商支付
违约金,这种情况便被视为违约行为。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