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前往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管理局(原称之为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立案申请劳动仲裁。
在提请相关文件资料并经
仲裁委员会审核确认无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予以立案受理,随后向
当事人提供
证据筹备期限以及给予对方请求答辩的机会;
接着进入
仲裁程序中的法庭审理环节,审判结束后可能会尝试进行双方调解,如调解失败,仲裁委员会将下达裁决书;
从立案开始直到作出最终裁决,整个劳动
仲裁过程的时长为六十天。
若对裁决结果有异议,
劳动者有权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关于工厂迁移以及岗位调动的情况下,职工能否选择不去执行新工作任务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企业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时,需获得员工的事先许可,因为这种性质的调动属于
劳动合同条款重大变化的范围,所以企业在进行任何变动前都须与其所属员工达成共识。
在企业未取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那么在此情况下,所做出的岗位调动大部分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行为。
然而,岗位调动的合理性需由承担用人责任的企业提供充分证明说明;
否则,如果企业进行岗位调整的目的是为了迫使员工主动离职从而达到减少劳动力成本之意图,那么这样的做法将会被视为违反
劳动法规,员工对此可以拒绝执行新的工作任务。
如企业以员工未能服从其工作安排为借口提出解雇,此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无疑。
因此,遭受此类情况的工人均可通过提出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求企业给予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