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未实际交付房屋可予以退回,但仍旧可能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这是因为在买卖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中,确定了双方应当继续合同约定的事项,若买方单方面强制
退房,势必构成
违约行为,理当支付给
卖方违约金以作为
赔偿。不过,若因开发商本身所致的原因,例如房屋的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是在交易过程中开发商未能提供完备的"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资格证件,则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可合理合法地要求退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