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订金是可以退还的。若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订金应当折抵为购房款或者予以退还;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和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
买卖合同、对于协议及其
补充条款内容未能达成共识并因此无法签署协议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订金便可予以退还;若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订金也可以退还且需双倍返还;除此之外,其他情形下的订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