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法律文书需遵循以下六个基本构成要素:
(一)标题。通常应以大写字母形式书写为“
民事起诉状”;
(二)
原告与被告的
身份信息及
注册地址;
(三)明确且清晰的
诉讼请求,该部分应当将各项请求拆分为一至三项,细致地罗列出各个请求的主要内容;
(四)详尽真实的争议事实以及充足合理的法律依据;
(五)标准化的法律术语书写结尾段落;
(六)附上随同
起诉书所
递交的详细
证据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