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有关购
买房产的交易中,若支付了
定金并遵守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方可将所交纳之定金退还。然而,如交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则该定金应当被视为等价之款或者予以退还;如果履约未能成功地实现,且未有任何一方对这一结果负有过失责任,那么,此种情况下的定金亦可以被退还。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因自身原因而单方面违反约定导致履约无法顺利完成,此时,定金便可被退还,并且数额为原金额的两倍。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
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