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房期限推迟的合法性问题,必须根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进行判断和确认。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房时间,而该时间已经过去却仍未交房,那么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
合同违约。当开发商出现
延期交房的情况时,
购房者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其催促交房事项。若经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有权依法请求
解除合同。在此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他们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房价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
赔偿相关的
经济损失。然而,如果遇到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则开发商无需承担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