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过程中,对于支
付定金后的
退款事宜,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1)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
购房合同的,则可据此退还全额款项;
(2)如未能顺利通过商议使之达成一致,同时该退还房款的行为构成了导致原
购房协议无法实现或落空的根本性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
购房者无权再期望收回所支付的
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
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