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购买时所支付的
定金的退还办法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首先,若经由双方协商后,卖方同意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买方有权选择
退房并要求返还已缴纳的定金;
其次,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且该情况导致无法实现订立合同时的合同目标,买方则被视为违反了根本性的
合同义务,因此,其将丧失要求卖方归还定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