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与
购房者签署的
购房合同所载明的期限如期交付房屋,则购房者有权向其发出催告通知。在催告期满后的第三个月里,若开发商尚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该份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因此而产生的相关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当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
合同义务或未完全
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