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
福利房在
动迁中所获得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房屋补偿费,此费用依据被
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并以每平米的价格作为参考标准进行计算。
2.周转性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以被拆迁房屋内居民所处的临时居住条件为基础,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这一补偿标准则需要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来进行具体的制定与调整。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