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预售房屋或现房的详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与开发商签署《
商品房认购书》以及《
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其次,根据开发商的指示,选择并与其指定的银行共同签订《
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接下来,需要完成备案登记事宜,并进行网上签约程序;随后,根据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并领取相应的收款凭证,同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缴纳规定的
税费;
最后,在商品房交付时,需携带
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