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有合法合理之原因情况下,如果您决定不再购
买房屋,则无法向原缴纳
订金的一方提出退还订金之请求。因为,订金具有
担保性质,其目的在于确保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遵守约定,一旦订金交付后的一方违反该约定并违约反悔,收取订金的一方有权拒绝返还该笔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收取订金的一方自身违约反悔,那么他将需要双倍返还您所缴纳的这部分订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