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房屋购买
定金所引发的法律纷争时,首要之急便是对房屋交易协议的有效性进行准确认定。若合同依法被确认为无效,则应全额退还先前支付的定金。
其次,还需考量协议内容是否存有
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如有上诉情状,
当事人便可依法申请撤销相关合同。待协议撤销后,原先支付的定金亦应悉数奉还。若以上情形均未出现,那么在
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若
卖方违约,则应按照约定双倍返还定金。若卖方拒不退还本应退还的定金,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