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退房违约金”,这是指两方或多方在协议中预先明确规定的,在
合同期限内若出现违约现象时,为了补偿对方损失而额外支付的金额。
然而,对于具体的“退房违约金”金额,我们又应当如何评估呢?接下来,我将对其中较为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介绍。
首先,当一方向另一方呈现出严重
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时,另一方有权选择
终止合同;
其次,在
购房合同中,如果已经列明了相应的
违约金比例,则应按照合同上所订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再次,若购房合同中并无相关规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需向受害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20%的
赔偿金;
最后,如果
购房者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尚未办理
按揭手续便决定
退房,此时的
违约金数额应参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计算,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会设定违约金比例为总房价的万分之一左右。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