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解雇时,应得到的
赔偿有以下几种:
首先,倘若未签署劳动合同便遭解雇,那么作为员工我们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赔偿或
补偿金;
其次,超过了一个月但还没满一年的未签署劳动合同这段期间内,我们应该分得
双倍工资的增长。若雇主主动地与我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解除我们之间的劳动
合同关系,此种情况下,雇主应对我方进行经济补偿;相反,如果雇主采取的是非法手段如违反程序、非法解雇等方式来解决我们之间的用工问题,那他就必须对我们进行补偿,赔偿的金额大小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即第87条。这条
法规规定,任何非法地解除或是
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都应当对此支付相当于补偿金一样的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