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规定为
劳动者办理
社会保险,那么当劳动者选择提起
仲裁时,他们通常会主张获得如下各项补偿:第
一,, 向用人单位索求补交已
逾期而应当缴纳的
社保费用。
第
二,倘若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缴纳社保从而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保权益,比如
医疗费用无法得到有效报销、无法申领
失业救济金等,劳动者将有权利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关的实际
经济损失。
关于
经济赔偿问题,倘若劳动者能以该理由适时地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雇佣关系,他们有权提出并追逐经济赔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往往是基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将给予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以证实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的
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