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合同到期而决定终止时,所获取之
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额度之内者,将予以免除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款;然而对于超出上述三倍额度的部分,并不纳入当年度合并收入之中,而是单独适用综合
所得税率表,依法进行核算并缴纳税收。
值得关注的是,经济补偿金额将按照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给予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若工作时间为六个月至不足一年之间,则视为一年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仅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所谓的月工资,乃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