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医疗纠纷无法进行鉴定的状况之下,法院往往会依据如下多方面的因素来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决:
首先,法院会对
病历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医疗资料展开全面细致的审查,以期判断出
医疗机构是否存在着明显的
医疗过失,例如是否有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等不当行为。
其次,法院还会对医患两方所提交的各种
证据材料(如
证人证言、相关
书证等等)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
再次,法院会将
纠纷发生过程中的各种涉及事实举证和辩论的环节整合起来,从而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可能性进行深入的评估。
若医疗机构无法有效地证明自身的诊疗行为并无任何过错,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酌情判定其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况下所作出的
赔偿金额,相较于能够通过鉴定明确责任的事例来说,往往会相对较低。
具体的
赔偿项目仍然涵盖了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误工费用等多个方面。
总而言之,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力求实现公平合理的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