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雇佣关系并不是必须签署
劳动合同来进行约束。
然而,当
劳动关系得以确立时,应务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加以规范。
雇佣关系的定义为,在这之中,受雇者与雇佣者通过事先约定,受雇者在规定期限内或者无固定期限地执行雇主所授权或指示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劳务活动,并以此获得报酬作为回报,从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可以明确地界定出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薪资支付、
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安排、休息休假的处理等等。
若未能
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雇用方面临未签合同的双倍薪资赔偿等潜在法律风险。
尽管如此,雇佣关系相较于劳动关系更加具有灵活性特点,签订合同时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自主协商,但仍然强烈建议签署书面形式的协议,以便明确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事项,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