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而产生的效力,其焦点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领域:首先,对于
债务人而言,其本身的处分权限将会明显受到限制,具体表现在,其再也无法启动针对次债务人的新的
诉讼程序或者仲裁活动了;其次,对于次债务人的权益影响也是显著的:次债务人可以将其曾经对抗过债务人的抗辩理由继续向前推进并向债权人提出;最后,次债务人有责任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一旦完成清偿,那么他们与债务人之间的相关
债权债务关系也会随之消失无踪;至于债权人,他们则有权直接接受和占有通过代位权诉讼所获得的任何财产。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在此,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例如,如果债务人未能积极地行使其到期债权,从而给债权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等等。